没有用他刚刚开始尝试的歌剧和流行歌曲融合的唱法。
而是选择了古典和流行乐融合的自己擅长的曲风。
这样的歌词,路人歌迷一般更多欣赏的是曲而不是词,显得有点文绉绉的。
但是,费利维演唱的时候,热情如火。
让人似乎能亲眼看到那炙热的初恋。
随着演唱的深入,大量的路人歌迷开始投票。
“费利维还是费利维,真强!”
“太好听了这首《情书》。”
“哈哈哈,这么酷的费利维,也有这么呆子的经历吗?所以这是他自己的写的词?”
美式校园,大家聊的都是派对,舞会,运动。
谁要聊学习?谁会给女生写情书?
一万封情书,不如派对上走上前说一句:“做我的马子吧。”
不过,歌曲是歌曲,生活是生活,这首歌因为古典风格,所以歌词方面更多是描绘的一种纯真的东西。
因为文化差异,韩舟听得也是有点惊讶。
费利维敢用这歌词,应该是有什么依仗吧?
唱到副歌,吉他声加快,费利维睁开双眼,力量爆发:“嘿,安迪,幻想梦境不是现实。
在舞会上只敢偷偷看你,
在路口我收回了情书,
在十八岁的夏天,我看着你坐上了前往扭约的跑车。
法克,我失去了你!”
高昂的高音,接踵而至。
歌词风格瞬间切换成了时下流行乐的写法。
很多接地气带脏话的词汇。
费利维仰起头,闭上了眼睛,拔下了话筒:“字迹落在情书上,sasasasa!”
“轮胎碾过泥泞,sasasasa!”
“sasasasa!”
“风迷糊了眼睛,树叶sasasasa!”
“远方的房子里,喇叭巴拉巴拉!巴拉巴拉带我走了进去。”
“失去了你,我把情书写成了歌,sasasasa!”
“sasasasa!”
“baby,sasasasa!”
“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,我失去了你,在我的歌声里,吉他知道我多想你。”
“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。”
当费利维唱完时,现场非常的疯狂。
这是一首情歌,特别是sasasasa那个旋律,让人难以忘记。
当一首歌极度悦耳时,其他东西就不重要了。
费利维这首歌注定了短时间要流行全球。
韩舟深吸一口气:“真强啊。”
说实话,这么久以来,韩舟制作音乐,早就习惯了乐理,习惯了写歌。
长久以来做与原曲不同的编曲,也让韩舟有自己写一首歌的冲动。
但韩舟知道,自己现在虽然没有真的去写,但写出来应该比一般歌手好得多。
但肯定不如费利维这一首。
这首就算放到前世,也是注定要流行一时的流行歌曲。
只要不聋,都听得出来sasasasa这个旋律是配合着舞曲的写法写的。
费利维错过
请收藏:https://m.huating8.com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