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277章 我们是冠军!_这个明星疑是精神病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没有用他刚刚开始尝试的歌剧和流行歌曲融合的唱法。

  而是选择了古典和流行乐融合的自己擅长的曲风。

  这样的歌词,路人歌迷一般更多欣赏的是曲而不是词,显得有点文绉绉的。

  但是,费利维演唱的时候,热情如火。

  让人似乎能亲眼看到那炙热的初恋。

  随着演唱的深入,大量的路人歌迷开始投票。

  “费利维还是费利维,真强!”

  “太好听了这首《情书》。”

  “哈哈哈,这么酷的费利维,也有这么呆子的经历吗?所以这是他自己的写的词?”

  美式校园,大家聊的都是派对,舞会,运动。

  谁要聊学习?谁会给女生写情书?

  一万封情书,不如派对上走上前说一句:“做我的马子吧。”

  不过,歌曲是歌曲,生活是生活,这首歌因为古典风格,所以歌词方面更多是描绘的一种纯真的东西。

  因为文化差异,韩舟听得也是有点惊讶。

  费利维敢用这歌词,应该是有什么依仗吧?

  唱到副歌,吉他声加快,费利维睁开双眼,力量爆发:“嘿,安迪,幻想梦境不是现实。

  在舞会上只敢偷偷看你,

  在路口我收回了情书,

  在十八岁的夏天,我看着你坐上了前往扭约的跑车。

  法克,我失去了你!”

  高昂的高音,接踵而至。

  歌词风格瞬间切换成了时下流行乐的写法。

  很多接地气带脏话的词汇。

  费利维仰起头,闭上了眼睛,拔下了话筒:“字迹落在情书上,sasasasa!”

  “轮胎碾过泥泞,sasasasa!”

  “sasasasa!”

  “风迷糊了眼睛,树叶sasasasa!”

  “远方的房子里,喇叭巴拉巴拉!巴拉巴拉带我走了进去。”

  “失去了你,我把情书写成了歌,sasasasa!”

  “sasasasa!”

  “baby,sasasasa!”

  “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,我失去了你,在我的歌声里,吉他知道我多想你。”

  “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。”

  当费利维唱完时,现场非常的疯狂。

  这是一首情歌,特别是sasasasa那个旋律,让人难以忘记。

  当一首歌极度悦耳时,其他东西就不重要了。

  费利维这首歌注定了短时间要流行全球。

  韩舟深吸一口气:“真强啊。”

  说实话,这么久以来,韩舟制作音乐,早就习惯了乐理,习惯了写歌。

  长久以来做与原曲不同的编曲,也让韩舟有自己写一首歌的冲动。

  但韩舟知道,自己现在虽然没有真的去写,但写出来应该比一般歌手好得多。

  但肯定不如费利维这一首。

  这首就算放到前世,也是注定要流行一时的流行歌曲。

  只要不聋,都听得出来sasasasa这个旋律是配合着舞曲的写法写的。

  费利维错过

  请收藏:https://m.huating8.com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