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。
“牦牛的脖子不对!”
谢柔锦的一本正经,让容昱脸上的笑容一滞,“脖子,什么意思?”
谢柔锦捻了捻手指,“之前,那个人把牦牛送过来的时候,我好奇,偷偷摸了一下,手指的触觉不对,感觉牦牛的脖子硬硬的,有一个大鼓包。我以为这是牦牛的特点,所以没有在意。可刚才,我摸到了其他地方,发现了两个鼓起的大包,所以,他的牦牛是不是生病了?”
谢柔锦的猜测完全是最正常不过的想法,容昱却是猛地眸子一缩,整个人似乎不对。
虽然只是眨眼的工夫,可谢柔锦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。
拽着容昱袖子的手,下意识地收紧。
容昱却是恢复了正常,在谢柔锦的鼻尖上轻轻一点,“筱筱啊,你真是我的福星,我何德何能,娶到了你。”
就是……
挺秃然的。
谢柔锦不知道容昱在说什么,敷衍地笑了笑。
不过,能帮到容昱,她也是很嘚瑟的。
雪又大了。
容昱带着谢柔锦回了商号。
心里有事,安顿好谢柔锦后,容昱就出门了,临走前交代谢柔锦,这几日他处理点事,让谢柔锦不要担心。
谢柔锦温顺地点头。
待容昱离开后,她也开始琢磨起来。
所以,她究竟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,不仅点醒了容昱,还让他迫不及待地要去处理。
鼓包。
毛皮。
还有牦牛。
“所以!”
谢柔锦眸子一缩。
所谓的走私,不是走私牦牛背上的那些货物,而是鼓包里藏着的东西!
正因为身上的这些伤口,所以牦牛才没精打采!
东西取出来得越晚,伤口发炎就会影响这些大可爱的身体和精神。
《血钻》!
莫名地,谢柔锦想到了这部电影。
她印象最深的,就是那个不法之徒把钻石偷运出去的方法。
他把钻石藏在羊群的皮下,伤口很小,不易被察觉。
虽然只是一个镜头,却让谢柔锦无比震撼。
所以,那个叫蒲巴的人,也是用这种方法?
那他走私的,是什么东西呢?
……
蒲巴带着牦牛队往村子里走,他的牦牛都是从村子里租的。
因为是长期合作的伙伴,再加上蒲巴是“自己人”,所以蒲巴在村子里还是很有名望的。
把牦牛全赶回了自己家的棚子里,蒲巴进了屋子。
一盏茶后,他再出来时,手里提着一个小木箱。
棚子里的牦牛已经在休息了,熟悉的环境,动物烦躁的情绪也得到了缓解。
村里的人都知道蒲巴带着牦牛回来了,可谁都没有立即上门。
在他们心中,蒲巴是很有责任心的青年,牦牛带回来后,会把它们喂饱,算好该付的报酬后,再挨家挨户送回牦牛,并当场结算租金。
这次也是这样。
蒲巴提着小箱子到了棚子,蹲在最靠近门边的牦牛身边。
嘴里念叨了两句本族的话,似乎是在安抚牦牛。
而趴在地上的牦牛十分温顺地闭着眼。
蒲巴伸手,摸向了牦牛的脖子。
牦牛似乎想躲避,蒲巴加快语速说了两句,牦牛被安抚下来。
扒开厚重的皮毛,一条丑陋的疤痕赫然在目。
不长,与他的食指差不多。
却鼓鼓囊囊的,和他的拳头差不多大。
蒲巴身体魁梧,是典型的牧民身材,手掌比普通人大,拳头自然也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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